非抢、非盗、非骗,中等收入何以成为陷阱?难道,高等收入就不是陷阱了吗?有趣,低等收入就一定不是陷阱吗?这个伪命题的答案才是陷阱。
一是抓住数字技术关键变量赋能两业融合发展。与居民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值均比2022年同期大幅回升,市场明显回暖,服务消费正成为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的新亮点,在扩内需、优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水平,实现供需匹配。一方面,在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结构中提升消费服务品质。同时,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持续位于扩张区间,均值为54.7%,高于2022年同期6.5个百分点,尤其是与实体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值升至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有力支撑了我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56%,比2022年同期高1.6个百分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6.1%,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6个百分点。2023年,服务业的这种重要作用更加凸显。
二是引导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增强市场主体的抗风险能力。经济发展实践表明,服务业的就业弹性系数明显高于其他产业。为主动服务中小民营企业的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晋升通道。
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第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中大型民营企业面临高端人才引进难、对接科研人员研发机构难、资本市场融资难、产业高端化进展缓慢等问题。不仅如此,民营企业应收账款的拖欠问题也比较严重,甚至有一些应收账款来自于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
第五,营商环境仍有较大改善空间。五是联合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对民营企业家金融知识和投资知识教育,帮助民营企业家了解金融市场、运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成长。
第三,中大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动力不足,产业高端化面临困难。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占据优势。随着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民营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加强现有国资平台体制机制建设,确立市场化运作,向国际惯例靠拢的原则,建立行政免责容错机制,在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上对国资平台松绑,释放国资平台活力。
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一系列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纾困发展,民营经济整体稳步壮大。六是规范监管执法体系,制定统一的行政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涉企执法事项,完善涉企执法检查方式和程序,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第二,不少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依旧存在困难。对重点培育企业提出的发展困难,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大专院校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共同出谋划策,一事一议进行重点帮扶和解决,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兼并重组,立足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组建大型现代企业集团。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给予民营企业同等待遇。第二,健全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七是建立政府采购支付公示平台,利用金融科技、区块链技术披露政府采购项目的支付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识别长期拖欠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并推送给相关监察部门,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二是完善服务民营经济的体制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制度保障。
1988年3—4月召开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合法地位。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企业家要带领企业战胜当前的困难,走向更辉煌的未来,就要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对于龙头民营企业,要通过一事一议,解决企业个性化发展问题。三是加大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共享实验室的持续性财政投入,支持技术平台购进先进实验设备。五是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和涉企政策、重要涉企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民营企业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地方院校考核晋升体制机制,增设应用技术型教师岗位,与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平台、民营企业研发机构联合聘任教师,互认科研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我国民营经济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在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培育企业家精神,要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在2022年运行良好,但是小微企业营收下滑幅度较大。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二是推进政府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逐步满足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及全链条服务需求。将缺乏诚信、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营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引入问责机制。一是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库,推动各类孵化体系、共性技术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服务机构、个人导师服务资源、金融机构等向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集聚,实现企业一站式服务。部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与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目标不一致,缺乏主动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识,企业获得感不强。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十八大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
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有民营企业反映在企业各种优惠政策落实的过程中,依旧存在政策不公开不透明、申请手续繁琐、兑现周期长等问题。
建立企业诉求受理、交办、督办、反馈、评价的闭环机制,做到民营企业提出的问题有求必应、件件落实。鼓励各地遴选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民营企业,建立领军民营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民营企业。完善招投标程序监督与信息公示制度,破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隐性歧视。但是,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发布的优惠政策、补贴政策、减免税政策和土地政策等政策的公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具体表现在:第一,全面彰显了我们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三是增加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对于小微企业,则是通过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分层分类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问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